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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网吧提供身份证号不构成造假罪行
评论】  HTTP://WWW.HGJT.NET  更新:2006-10-11 18:16:07  作者:马全智  来源:腾讯科技         

腾讯科技讯 “他们违反了网吧须对上网者进行身份登记的规定,但不构成伪造证件的罪行。”10月11日上午,盛邦中国法律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于国富律师在与腾讯科技连线中这样表示。

娱乐信报记者调查发现,有一些北京网吧“假造身份证”来方便未成年人上网。这些网吧不顾“网吧须对上网者进行身份登记”的规定,制造身份证号进行揽客。

据悉,信报记者在暗访中发现,这些网吧业主允许不带身份证的网民前来上网,并主动提供一张印有身份证号的“激活卡”供上网,而姓名为“未知用户”。

于国富律师认为,这些网吧首先违反了有关规定,但至于是否构成造假身份证则是一个定性问题。

“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他们没做假证,只是提供了一个虚假的号,并不构成伪造证件罪行!”于律师解释说,如果网吧不提供身份证号,网民自己也能编造一个号码,事情的根源在于网吧在没有遵守有关规定,而是与网民一起规避了这些规定。

于律师表示,这些网吧的行为并没有上升到刑事阶段,将会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

据市文化局有关人士表示,针对类似不按规定检查登记上网者身份证的网吧经营场所,可以处最高至1.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马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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